以前有一段時間很迷明治維新,武士不顧個人生死,為了理想暗殺敵人的高尚情操。

  不過後來冷靜下來想一想,其實很多都是偏差的藩本位主義造成的。明治維新活下來的武士,到後來也只是為了自己藩的利益,甚至是為了自己的利益(例如,井上馨)。真的堅持到最後的,只有大久保利通、伊藤博文、勝海舟幾個。屈指可數。

  今天北韓特務去外國殺死金正男,在組織裡,她會成為英雄。和明治武士的差別在於,有沒有人把她們的故事寫得感人。至少日本有司馬遼太郎,連軍火商坂本龍馬都可以被寫成民族英雄。

   一個很簡單的問題:ㄧ個中途才加入薩長談判的商人,有什麼本事發揮影響力? 只有一個可能,就是他的後台夠硬。

  坂本龍馬的後台有多硬,從1867年5月發生的撞船事件可以看出來。

  當時屬於現在愛媛的大洲藩有一艘蒸氣船,叫いろは丸。龍馬為了送貨,就跟大洲藩借船,依wiki記載,租金是15天500兩。結果船4月租來用沒多久,5月22日就在岡山縣外海被撞沉。相撞的是紀州藩的軍艦,長、寬、吃水深大都是いろは丸的1.5倍。

  人在船上的龍馬馬上就跟對方談判,宣稱船上有槍3萬5630両,金塊陶器等4萬7896両,要對方賠8萬3526両。當時いろは丸也才值3萬3600兩,龍馬一天租金也付不到50兩,然後要人家賠8萬多,以米價折算相當於現在25~42億。但2006年日本對いろは丸做沉船調查,結果根本沒發現龍馬主張船裡面載的槍。

  龍馬當時個脫藩的商社負責人,跟藩談判為什麼能跟人家求償這麼多?當然就是因為他的後台夠硬。

  龍馬在1865年5月加入「龜山社中」(後來改名「海援隊」),3個月後就跟長崎的英國商社買到ミニエー槍4,300挺、ゲベール槍3,000挺,其中ミニエー槍是當時美國南北戰爭南軍的主力槍。然後10月就買到了軍艦。在那個年代3個月就談成大筆武器交易是不可能的,龍馬一定是在入社以前就已經有這些人脈,說不定早就下訂單。而且這些槍先以薩摩的名義買進,然後再轉手賣給長州。當時長州被視為朝廷的敵人,沒辦法自購武器。

  龍馬仲介的長崎商社,負責人Thomas Blake Glover是蘇格蘭出身的武器商人。當時日本的情況跟現在的敘利亞很像,一個大國支持政府軍,另一個支持反抗軍。法國支持幕府,英國支持薩長。Glover是現在總部社在香港的「怡和控股有限公司」在長崎的代理人。而這個怡和控股有限公司是知名Rothschild集團的旗下企業。Rothschild的初代Mayer,1764年在德國成立商社,除了長子留在德國,他派4個兒子分別到英國、法國、義大利、奧地利開銀行,他在這幾個國家建立最強大的高速馬車及快艇交通網,能夠用最快的速度搜集商業情報。18、19世紀,Rothschild透過歐洲列強在世界各地的殖民地戰爭中發財,成為世界財富的支配者。

  Glover在日本做生意,他不只賣武器,也出錢培養對生意有幫助的人。長州藩當時派了5個人到英國留學,後稱「長州五傑」,留學的費用都是Glover資助的。後來這些人,伊藤博文成為初代內閣總理大臣(「內閣之父」),山尾庸三成為「工學之父」,井上勝成為「鐵路之父」,井上馨成為初代外務大臣(「外交之父」),遠藤謹助成為造幣局局長(「造幣之父」)。一般書上只會說英國商人贊助長州五傑留學,不會提醒讀者Glover在維新過程裡扮演的角色。長州、薩摩或龍馬,都是Glover軍火生意的獲益者,Glover讓龍馬去促成薩長同盟,一起推翻法國擁護的幕府,符合共同利益。

  所以做為一個軍火販子,促成反政府軍同盟,才是對龍馬真正該有的認識。而不是「船中八策」。事實上在高中教科書裡,對龍馬的事蹟也沒有特別大的篇幅,他的事情確實是沒什麼好寫的。是因為司馬遼太郎的小說「竜馬がゆく」,才讓龍馬成為國民英雄。

(參考資料:http://saigaijyouhou.com/blog-entry-227.html)

「Kirby」的個人頭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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