謝科比的大雜把園地

「智慧主要是一種比例感,更常見的是對我們人類局限性的認識。」—林語堂


第一號

七十二歲老女

自1869年( 明治二年) 一月

  概說

  接下來我針對御筆先全體,依各號的特色做演講。但並不是要說明每首歌的意思,而是各號應知道的大意。

  第一號、第二號是在1869年 1 月及 3 月執筆。這兩冊(2)與其他號寫作的時期有些分離,其中第一號有留下一點外冊(3),第二號則無。從第一號的主要內容及文筆特色,可以感覺到執筆當時的氣氛。從文筆來說,上句與下句沒有完全區分開來或換行,行與行看起來有點亂。有點像是草稿,也可以解釋為所有歌的出發點。我採用後者的觀點,相信在這之前沒有其他的御筆先(4)。從內容來說,首先第 21~23 首歌出現了御筆先的宣言文。

(2)譯註 : 前人依號數將每一號分別裝訂成冊。 (3) 除一~ 十七號1711首的御筆先「正冊」外,尚有其他教祖親筆寫下的歌。這些非包含在「正冊」裡的歌統稱為外冊。如教祖在迎取神樂面具時交給前川家的第三、第四號,以及交給信者的歌。 (4)譯註:這是在檢討並排除在第一號之前還有其他御筆先存在的可能性。

 「這世界是用理來教導的世界,任何事情都用歌之理來教導 (21)。這個教導,既不是要出手也不是用嘴巴說,而是用筆的先端來教導 (22)。無論任何事情,沒出錯的話當然很好,如果有錯誤的話就用歌來告知 (23)。」

這 3 首歌每首各有各別的意思,3 首合起來對宣揚御筆先之意義來說都相當重要。接在這三首之後的是筆先欲告知的對象,簡單來說從秀司的足疾開始,一直說到家庭和諧的方法。

  由於是最初的執筆,我想與神樂歌的文體作比較。大家都知道,從創造時期來看,神樂歌的時期比御筆先還早。但神樂歌的第一段、第二段雖然也是歌的形式, 每首歌的字數卻不像其他段一樣都是 31 字。如第二段第三首「三つ みにつく」和第四首「四つ よなほり」就和其他段的字數不同。這最初的兩段便和其他段不一樣。從歷史順序來說,第一段之前的八首比較晚完成,事實上八首與御筆先一開始的八首歌內容大致上相同,只有語尾有些許不同。由此可以看出八首與十二段手舞是分開來創作的,同時也表現出教祖最早依照神意自然寫下的歌的風格。

  還有一點。雖然這是御筆先的第一號,但其實神樂歌也可算是筆先。不過神樂歌因為是聖舞的地歌,它的性質與「用歌( 筆先) 告知」、話之基台的御筆先有所不同。這點可說是兩者之間最大的差異。因此,雖然神樂歌完成的時間比御筆先早,但我認為御筆先第一號才應該算是最早完成的(5)。

(5)譯註:比八首早完成。

重點

  教祖先從1869年 1 月開始執筆御筆先。繼第一號之後,於同年 3 月寫下的第二號,此兩號可說是御筆先全冊的序言,也可說是敘述御筆先全冊的重點。

  同年教祖的長男秀司結婚也敘述在其中。

  此外,同年 4 月末至 6 月初期間,教祖斷食 38 日。可以說,教祖親身明示了執筆御筆先,其「理」的份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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