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以前學習文言文的經驗來說,文言文最大的問題,是被選入課本的文章,往往把作者當成受害者、犧牲者、道德者、明辯是非者,反正作者就是一個至高無上的人。然後他講的話如果不聽,就是讀者有問題。卻不會去考慮整件事情脈絡下,作者的觀點只能當作一個參考。
然而事情的是非善惡,往往是在該事情的時空背景下的主觀判斷。現實生活中大多數的情況下不存在絕對的是非善惡,反而是需要掌握本身的性情,在晦暗不明的現實裡做出明智的抉擇。
文學的目的,我想可以說是帶領讀者認識人的各種可能的面貌。以這一點來說,中學倫語風的文言論說文裡很多悲憤的、痛陳的文章,對認識人性的幫助是微乎其微,它們想講的東西其實都一樣,不外乎「我是對的,你們都不聽我的,所以我很憤怒我很難過我很失望」。這樣的性情只需要一點代表性的導入就夠了,因為性情的光譜還有更多需要去開發去認識,不必沈溺於此。
性情的塑造永遠是身教大於言教。如果以為要陪養端正的品性一定要得讀什麼東西,這種想法很基本是錯誤的。就像說什麼文讀了不哭就是不忠、就是不孝,這種偏頗的觀點完全忽視不同人成長背景及文學體驗的差異,被寫進教科書裡成為理當擁有的讀文心情,基本上就是個笑話。
在有限的時間裡儘可能閱讀不同類型的文學作品,認識各種人性的可能性,才能更清楚認識自己是站在哪個位置,使心靈更寬闊的展開。這是我認為中學生學習文學能學到的東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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